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1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现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淮扬4号等18个草品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可以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草品种名录(中英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3日

  

  

  

  

    相关链接:国家林草局发布淮扬4号等18个草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