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由文化和旅游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承办,相关省份文化和旅游厅协办的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将于2021年9月7日在西安开幕,并一直持续到年底。为进一步丰富艺术节的展览内容,扩大艺术节的社会影响,鼓励支持国内优秀艺术展览项目在西安展出,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美术馆和展览主办机构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

三、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的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15天。

(二)申报的展览项目需具有“丝路”主题和元素。

(三)申报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的展览活动的展期原则上安排在2021年9月7日至12月中旬前后。

(四)根据申报展览项目的艺术性、原创性和主题性等综合因素,艺术处将征求评审专家意见、报经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批准后正式纳入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展览项目。

(五)被正式列为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展览项目,组委会将发出正式邀请函,按艺术节整体宣传计划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推广,并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六)各入选项目的筹备、组织和实施等具体事务由各申报单位自行落实。

四、申报材料

(一)《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展览项目申报书》、展览项目的中英文介绍及图片影像资料、场馆资料、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复印件等。

(二)请将上述材料送交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97号 ,邮编:710003)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丁 乐

电话/传真:029-87374205

邮  箱:331463225@qq.com

 

附件:

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展览项目申报书.doc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24日